泗洪三项措施确保“管理规范年”活动取得实效
日期:2010-05-04
发布单位:泗洪县农业资源开发局
根据省局关于在全省农业资源开发系统集中开展“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和《宿迁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宿迁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泗洪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管理规范年”活动取得实效
一、通过“施工突击月竞赛”活动,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
一是采取倒逼工程工期。规定工程完成时限,每5天为一个序时进度周期,对完不成序时进度的施工队给予处罚。并组织对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观摩评比,三天一观摩、一周一评比,对工程落后且低于序时进度的施工队罚款500元;对连续两次评比落后且低于序时进度的施工队,取消其施工资格,并将其记入施工队诚信档案,今后不准其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招标。二是规范工程建设。一是认真执行项目建设公示制。做到立项时对社会公示、建设中及时公示、竣工后立牌公示,确保社会监督、群众参与,提高项目建设的透明度。要求施工单位要挂牌施工,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努力将工程建设成精品工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工程如期完成。二是规范工程招投标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机制,保证招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三是全面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要求监理人员坚守岗位,尽心尽职,如在检查中发现监理人员一次不在岗,罚款100元,三次不在岗,取消其监理人员监理资格。同时和当地党委、政府协商,选派身体好、责任心老党员义务参与监理。四是强化项目档案建设。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我们边施工边整理,做到项目完工,档案资料完整,并明确了档案收集整理、管理的统一要求,为项目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
二、通过规范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
一是认真执行项目建设公示制。做到立项时对社会公示、建设中内容公示、竣工后完成情况公示。深入项目区召开群众座谈会,多方听取群众意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项目建设的透明度。二是规范工程招投标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保证了招投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三是全面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按照要求严格选择工程建设监理,在工程实施中坚持挂牌上岗,不断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四是强化项目档案建设。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切实强化项目档案建设,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档案收集、整理、管理明确统一要求,为项目建设积累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三、通过严格检查验收,进一步排除工程隐患
一是建立预警机制,认真做好跟踪检查。在项目开工前,明确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具体要求,在项目建设中期进行全面检查,在项目建设关键阶段委派专业人员跟踪检查管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竣工验收制度,规范验收结报工作。对世行三期项目工程,认真执行验收结报制度,即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自验,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再由农开、财政、审计等部门和项目区所在乡、村分管领导以及群众代表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办理结报手续,确保工程高质量地完成。三是认真执行审计制度,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从资金管理和使用、建设任务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并对部分项目进行延伸抽查审计。四是建立健全整改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不留隐患。对上级验收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本着对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负责的精神,不存侥幸,认真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