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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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2009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
日期:2010-03-04
发布单位: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科教处  
    各有关市、县(市、区)开发局、农委(农林局)、财政局:
      2009年下半年以来,各地认真组织实施2009年度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总体上,项目实施进展顺利,有的县已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但也有部分县实施进度偏慢,有的仅完成建设任务的50%左右,资金报账迟缓。为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地要抓住近期天气有利时机,加快项目工程建设。结构调整进度偏慢的地方,要抓紧做好种苗的选调、栽植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是保证计划任务落实和项目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建设,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各地要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进度统计工作,并于3月30日前报省(附件1)。
      三、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先建后补”试点县要加快组织县级验收,做到完成一个项目,验收一个项目,补助一个项目。县级验收要按照项目实施计划,逐项核实计划完成情况。结构调整补助要以项目建设期内新增的面积为准,对不能完成的计划任务,必须按权限履行调整手续,调做其他工程,并报省级备案。县级验收要统一格式,填写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附件2),出具验收意见(附件3)。单项工程要签字确认,并附图片、票据等能证明每项建设内容属于新建的相关资料。县级验收完成后,及时向省、市申请验收考评,省市将联合采取抽查或委托中介审计等方式对县级验收工作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