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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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09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报表的通知
日期:2010-02-02
发布单位:省局土地处  
    各市、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办)、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09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统计报表的通知》(国农办〔2009〕259号)精神,现对2009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项目统计报表编报情况
      2009年,在省、市、县开发、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省200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报表编报工作获得全国第一名。总的来说,大部分市(单位)都比较重视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材料上报及时,数据填报准确,分析详实可靠。其中,泰州、扬州、南京、省农垦等单位编报质量较高。
      二、2009年度项目统计范围及口径
      本次统计范围为2009年度除部门项目以外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下同)及2007年、2008年结转至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报表采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数据综合管理系统软件上报。与去年相比,今年参数的主要变化是:土地治理项目报表中增加了“是否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的选项。有关参数请到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网站(www.jsacd.gov.cn)下载。
      具体填报口径包括:
      一是统计报表以县为单位、按单个项目逐个填写,一个项目1套表(包括1张任务投资完成情况表和1张效益表),其中2007年、2008年结转项目也要按单个项目填写。
      二是项目投资任务表的“计划数”须以国家农发办批复的数据为准。如项目实施中调整,有省市县正式批复文件的,调整变动的数据填列在“任务量增减”和“投资增减”列中。发生变更的产业化经营项目,以重新批复的计划为准。
      三是统计报表中项目的上年结转数须与2009年上报的统计报表中结转下年的数据完全一致。
      四是财政资金完成数由财政部门填报,以农发资金专账的实际报账金额为准。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所有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底。
      五是贴息项目填报2008年度项目投资完成及效益情况,效益按照整个项目产生的实际效益填写。具体填写要求参考凯晟通软件中的“填表说明”。
      三、有关要求
      各地开发、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科学客观地完成数据收集、审核和汇总分析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县级填报后,由市级对各县报表数据进行审核,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后再汇总上报省级。
      今年,省级仍将采用集中报送、交叉审核、汇总统计数据形式,对各地上报的项目统计报表组织会审。各市开发、财政部门在3月15日前联合行文上报一式四份统计材料(含统计分析报告、表格及电子数据),同时附报市县2009年度项目调整批文。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
      土地处 展晓坤 025-83277830 xkzhan@yahoo.com.cn
      产业处 曹步凯 025-83277837 jscy025@163.com
      省财政厅农发办
      陆美娟 025-8363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