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日期:2010-01-20
发布单位:省农业资源开发局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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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办)、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农发办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国农办〔2009〕178号)和《国家农发办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农办〔2009〕196号)精神,省对各市、县推荐进入省项目库的财政补助项目进行了初审,并对部分入库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择优确定116个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研报告编制的组织
(一)财政补助重点项目的可研报告由有资质的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编制。为保证可研报告编制质量,推荐编制能力较强的农业部南京设计院、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江苏泛侬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为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具体由各项目申报单位自行联系对接和选择,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二)财政补助一般项目和合作社项目可研报告由市级组织或县级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编制。
二、有关政策
(一)财政资金投资规模。按照省确定的项目财政资金投资规模编制可研报告(见附件),不得随意增减财政投资规模。
(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龙头企业申报的财政补助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高于项目建设总投资的30%,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70%。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高于项目建设总投资的50%,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50%。可研报告中须对自筹资金来源作出详细说明。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不包含流动资金及劳务工资、土地购置及租赁费、化肥、农药、饲料、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办公设施及非生产性投资。
(三)财政资金配套政策。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比例为1:1。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地方财政配套比例的通知》(苏财农发〔2009〕2号)执行。省有关单位项目按属地政策进行配套。
(四)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按照《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国农办〔2009〕178号)执行。
三、材料要求
(一)财政补助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农发办印发的《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和格式要求编制(可到江苏农业开发网下载),网址:www.jsacd.gov.cn。
(二)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正文、附表、附件材料)书面材料;2.附表:《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汇总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投资及效益情况表》、《财政补助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3.所有材料电子文档。
(三)附件要求
附件材料的扫描:1.应用原件进行扫描,扫描图像应工整、清晰,像素适中,确保扫描质量。2.扫描好的资料按目录顺序粘贴到Word文档的A4纸内,扫描件应按A4纸大小调整到正常、合适比例。3.前后顺序应和纸质可研报告中的装订顺序一致,并和扫描材料所粘贴的Word文档首页中的目录顺序一致(扫描材料的页码可重新编排,不与纸质资料一致)。
报省级时的电子文档材料中应包含:一是可研报告正文,为Word文档(名称为:XX县XX项目可研报告正文);二是可研报告附表,为Excel文档(名称为:XX县XX项目可研报告附表);三是可研报告附件资料,内部粘贴着扫描图片的Word文档(名称为:XX县XX项目可研报告附件资料);四是报省汇总的汇总表、投资与效益、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为Excel文档(名称为:XX县XX项目附表)。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封面左上角,用四号宋体加粗,注明“合作社项目”。
(五)可研报告编制单位需盖章确认,并附有关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申报单位需在可研报告封面签章。
(六)材料份数。项目可研报告书面材料一式10份,报省汇总的附表一式3份(不装订),电子版本存入U盘报送。
四、其他要求
(一)各地要明确专人,切实做好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的指导工作,认真核对附件材料和附表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确保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质量。
(二)请各市于2009年1月30日前统一收齐后,将有关材料报省,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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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农发办2010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国农办〔2009〕178号)和《国家农发办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农办〔2009〕196号)精神,省对各市、县推荐进入省项目库的财政补助项目进行了初审,并对部分入库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择优确定116个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研报告编制的组织
(一)财政补助重点项目的可研报告由有资质的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编制。为保证可研报告编制质量,推荐编制能力较强的农业部南京设计院、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江苏泛侬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为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具体由各项目申报单位自行联系对接和选择,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
(二)财政补助一般项目和合作社项目可研报告由市级组织或县级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可研报告编制单位编制。
二、有关政策
(一)财政资金投资规模。按照省确定的项目财政资金投资规模编制可研报告(见附件),不得随意增减财政投资规模。
(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比例。龙头企业申报的财政补助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高于项目建设总投资的30%,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70%。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高于项目建设总投资的50%,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50%。可研报告中须对自筹资金来源作出详细说明。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不包含流动资金及劳务工资、土地购置及租赁费、化肥、农药、饲料、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办公设施及非生产性投资。
(三)财政资金配套政策。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比例为1:1。地方财政配套比例按《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地方财政配套比例的通知》(苏财农发〔2009〕2号)执行。省有关单位项目按属地政策进行配套。
(四)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按照《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国农办〔2009〕178号)执行。
三、材料要求
(一)财政补助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农发办印发的《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和格式要求编制(可到江苏农业开发网下载),网址:www.jsacd.gov.cn。
(二)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正文、附表、附件材料)书面材料;2.附表:《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汇总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投资及效益情况表》、《财政补助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3.所有材料电子文档。
(三)附件要求
附件材料的扫描:1.应用原件进行扫描,扫描图像应工整、清晰,像素适中,确保扫描质量。2.扫描好的资料按目录顺序粘贴到Word文档的A4纸内,扫描件应按A4纸大小调整到正常、合适比例。3.前后顺序应和纸质可研报告中的装订顺序一致,并和扫描材料所粘贴的Word文档首页中的目录顺序一致(扫描材料的页码可重新编排,不与纸质资料一致)。
报省级时的电子文档材料中应包含:一是可研报告正文,为Word文档(名称为:XX县XX项目可研报告正文);二是可研报告附表,为Excel文档(名称为:XX县XX项目可研报告附表);三是可研报告附件资料,内部粘贴着扫描图片的Word文档(名称为:XX县XX项目可研报告附件资料);四是报省汇总的汇总表、投资与效益、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为Excel文档(名称为:XX县XX项目附表)。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封面左上角,用四号宋体加粗,注明“合作社项目”。
(五)可研报告编制单位需盖章确认,并附有关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申报单位需在可研报告封面签章。
(六)材料份数。项目可研报告书面材料一式10份,报省汇总的附表一式3份(不装订),电子版本存入U盘报送。
四、其他要求
(一)各地要明确专人,切实做好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的指导工作,认真核对附件材料和附表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确保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质量。
(二)请各市于2009年1月30日前统一收齐后,将有关材料报省,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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