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日期:2009-08-04
发布单位:南京市农业资源开发办公室
黄莉新副省长在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民。要把培育扶持农民合作组织与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加快发展。”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引导支持下,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支农资金大力扶持下发展迅速,数量快速增加、规范程度日益提升,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农业综合开发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困难和问题。最近,我们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当前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情况进行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和分析思考,努力寻求破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中的难题。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
据统计,到2008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326家,入社成员3.1万人,年销售农产品近15亿元,带动农户11万户,年可带动农民增收1亿多元。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点:
1、发展速度快。随着农业综合开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担心、疑虑逐步减少和消除,而对合作社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加,表现在合作社成员出资额和投入不断增加,资产总额逐年提高。2008年合作社所有者权益1.41亿元,比上年的0.57万元增长1.4倍。其中农民成员出资额由1267万元猛增到9405万元,一年增加6.4倍。与此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产总额也翻了近一番,达到2.44亿元,平均每个合作社76万元。郊县广大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的热情不断高涨,各类农村市场主体纷纷牵头领办、创办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数量迅速攀升,成为全市农民开展专业合作的主要形式。2007、2008年,专业合作社发展几乎以每年翻番的速度增长,从2006年76家迅速发展到目前的326家,两年增长了3.2倍。今年一季度又增加了85个,总数达到406个,预计到年底将超过6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乎覆盖到全市每个农业产业。
2、合作内容宽。全市专业合作社基本实现100%工商登记。内部管理逐步加强,近3成的合作社提留了公积金、公益金及风险金,用于合作社发展积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额)进行返还比例比以前大幅增加,2008年有119家进行二次返利,比上年增加了一倍。经过考核,有20个发展较快、成立较早、运作相对较为规范的合作社被市里命名为“五有”(有制度、有场所、有服务、有渠道、有品牌)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合作社的服务内容、合作方式也由传统的运销服务型逐步转向产业化经营全过程服务,优良品种供应、生产技术指导、产品品质控制、产品初级加工等已经成为相当数量合作社的共同职能。全市近70%的合作社实行产销一体化服务,执行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的合作社有120多家;33家合作社创办了加工实体;89家开展成员内部资金合作。
3、带动能力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不仅带动产业发展,形成规模效益,降低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参加合作社的成员通过盈利返还和二次分红直接增加收益。2008年432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成员4.95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21.91万户。其中32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成员3.22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11.11万户。分别比上年增长50%和34%。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向其成员返还盈余总额3798万元,红利总额52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3071万元和232万元。平均每个合作社成员953元和72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运行时间不长,很多方面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但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扶持和引导,在提高农民组织程度、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已显示出它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了农村经营体制,提高了农民组织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生产在家,服务在社”这种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通过统一组织、统一经营闯市场等,把服务渗透到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有效地解决了政府部门“包”不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龙头企业“带”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许多事情,有效地弥补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不足,提升拓展了农业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农民通过“建立一个组织、兴了一项产业、活跃一地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事例屡见不鲜。据调查,江宁横溪绿桥瓜果菜专业合作社通过“七统一”规程,即“统一品种供应、统一茬口布局、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资料供应、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品牌销售”,既方便了农户生产,又有效降低了农户分散经营风险,在当地农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的龙头作用。目前合作社已有2300个成员,年销售瓜果菜8万吨1.1亿元,入社成员亩均收入由原来的400多元提高到10000元,瓜果菜种植面积由于3000亩发展到5万亩,产业越做越大。
2、形成规模生产和销售,带动了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和延伸。在市场经济中,规模就是生产力,品牌就是竞争力,联合起来闯市场不仅能有效地促进农产品的销售,也能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的发展和提高。目前,全市上规模、有特色的农业产业,都是有一定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起着支撑作用。江宁区横溪绿桥瓜果菜、浦口区赭落山茶叶、六合大圣水芹、溧水白马黑梅、高淳固城食用菌等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有效地带动了相关特色农业主导产业规模的扩大、品牌的创建、质量的提高、销售的增加,促进了优势特色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六合大圣水芹专业合作社,近几年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下,当地农民种植水芹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镇目前水芹面积5000多亩,年销售收入3200多万元,一批大户已到外地承包芹池,扩大经营规模。据调查,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收入比一般农户高10-30%。
3、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形成规模,实现了“抱团取暖”,增强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他们通过提供市场信息、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组织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减少盲目生产,增加农民收入;通过规模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统一销售农产品,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交易费用。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让分散农户赢得了相对规模优势,对合理确定农产品价格水平、保护农民利益、保证农民增收、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决定性作用。浦口区凤凰泉水产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102户社员发展淡水白鲳养殖,养殖规模达5200余亩,并与江苏、安徽的14个城市水产批发市场建立合作关系,让100%的社员赚到了钱,2008年社员户均产值35万元,户均利润5.8万元,入社成员与非成员相比户均多收入5000多元。
4、沟通产销市场渠道,促进了农产品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内把千家万户农产品生产者联合起来,形成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模化销售。对外通过设立办事处,举办农产品节展及各种媒体信息和手段、网络和销售渠道把成批量的大宗农产品销往市外、省外、甚至国外,对于保证市场供应、畅通产销渠道、促进产销衔接,提高市场竞争力起了重要的作用。高淳县青松螃蟹专业合作社把112个螃蟹养殖大户,2.78万亩螃蟹养殖面积联合起来,开拓东南亚市场,保证产品质量和充足的货源,2008年合作社销售成员螃蟹达8000多万元,成员分红金额达176万元。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难题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与农民群众发展现代农业的愿望相比,与先进地区的实践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困难和问题。
1、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地区和部门干部,尤其是一些基层乡村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作用、发展的意义及合作社法的主要精神认识程度不高,思想没有统一到省、市政府的要求上来,没有提高到创新农村生产关系、推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高度上来认识,存在着被动应付、为完成任务而动的倾向。一些地区和部门简单把它等同于一般企业,从而对合作社发展的外部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广大市民对合作社更是所知甚少,合作社产品市场影响力还比较有限,合作社产品的整体市场形象尚未真正树立起来。
2、发展不平衡。在对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合作社发展的认识和行动上,县区之间、镇街之间、部门之间不一致,有的扶持力度大,有的力度还不够。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成员数和带动农户数还比较少。
3、政策落实不到位。省、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资金较多,区县一级财政相对比较薄弱,大量的合作社建设发展项目集中于省、市级财政,投入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尤其贷款难是合作社发展壮大的瓶颈,合作社在发展运作过程中具体困难还比较多。
4、领头人素质有待提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真正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管理经验丰富、眼界开阔的领头人不多,大部分组织、特别是近年来发展的组织牵头人往往由村干部或基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转换而来,其经营理念、市场经验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部分村干部牵头兴办的合作社中,行政体制对合作社运作产生影响,造成“村社”不分,合作社依法运行、规范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5、农民的合作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农户,特别有一些大户仍停留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实现,对与其它农户进行合作把事业做大做强的意愿不足。部分农村种养大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但对牵头兴办合作社没有太大兴趣。部分入社的小农户,更多的只关心自身效益的提高,对合作社运作的参与意识不强。
四、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针对当前合作社处于起步阶段的实际,我们认为,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应当以科学发展观学实活动为指导,坚持“边规范、边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的总体发展思路,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要求,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继续围绕全市规模产业和特色产业,突出“拓展数量、提高质量、强化重点”,着力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成“发挥能人作用、汇集生产要素、推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平台,强化其在信息传播、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市场营销等方面功能,使之成为引领我市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促进农业发展机制转变。
1、坚持优先扶持。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组织承担土地治理项目试点,帮助农民合作组织改造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建设高效农业生产基地。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可以直接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规模化养殖基地,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开拓农产品市场,让农民分享加工、流通领域的利润。
2、注重服务指导。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为契机,以参与项目建设的农民合作组织为载体,加强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指导服务,开展技术推广、产业发展、市场营销以及项目实施与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制订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市场信息咨询,落实科技扶持措施,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形成较为完整的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体系。引导合作社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发展专业的合作社担保公司,构建“银保社”良性互动机制。
3、引导规范运行。以决策透明、财务公开、监督有力为重点,在全市合作社中以建立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帮助农民合作组织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农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强农民合作组织的凝聚力、覆盖率和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