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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合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与思考
日期:2009-08-04
发布单位:六合区农业资源开发局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兴起的,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新型民间经济合作组织,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伟大创新,也是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在当前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和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农民通过一家一户进行分散性的生产和经营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变幻莫测的市场需求,要想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形成核心竞争力,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联合起来,走合作化道路。因此,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最佳途径和预期效果,对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六合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现状调查,结果表明:通过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内大力培育、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分散的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进行重新优化组合,加强农户间的联合与合作,带动了大圣水芹、富硒大米、竹镇波杂羊等一批特色主导产业,有效提升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增强了农业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弱化了市场风险,对农户就业和收入增长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还存在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合作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何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提升扶持成效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鼓励支持下,六合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观念,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点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整合资源、强力推进,先后成立了竹镇兴泉专业合作社、马集大圣水芹合作社、金磁肉羊专业合作社、东沟金坛鸽业合作社、竹镇三星山芋合作社等一批具有优势产业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形成了“依托一个主导产业,兴办一个合作组织,发展一方经济,致富一帮农民”的良好态势。截止2009年6月底,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77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4家,协会13家,拥有社(会)员8000余人。预计今年可实现营销额8亿元,利润1.6亿元,带动非成员农户55000户,实现全区农民人均增收360余元。
        (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类型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按照经营方式划分主要有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制合作社等三种类型,其中,以农产品专业协会和专业生产型的合作社为主。如一些从事特色蔬菜、畜禽养殖、经济林果等种植、养殖、加工业的农户自愿组织起来,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利益共同体。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发展层次深浅不一。土地股份合作社也是处于探索实践阶段并得到初步认可的一种形式,如马集镇成立的黄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就是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同时建立价格评估体系及价格递增机制,保证流出土地农民的收入长期稳定,这也是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一种创新方式。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办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办模式分别为:一是农民为主体自办型;二是龙头企业牵动型;三是能人大户带头兴办型;四是各级政府引导发展型;五是松散联合型,一般以“合作社+专业大户+普通农户”、“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普通农户”、“ 合作社+普通农户”等创办模式为主。如位于竹镇农业综合开发畜禽养殖项目区的金磁肉羊协会,就是通过江苏省农科院和羊肉加工企业江苏宁华公司的联合带动,成为推动当地波杂羊规模养殖和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建立了“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协会+羊业经纪人+农户”的新型产业格局,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强化了政府部门、龙头企业、专业大户与广大农民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成为农业种植、生产加工、市场销售的桥梁和纽带,初步解决了“种什么、怎么种、销往何处”的三农难题。同时,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了农民收益的最大化。
        (一)积聚优势产业,提高组织化程度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农副产品,引导农民组织和发展起来。而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相对优势的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来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合作经济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不仅可以促进区域主导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加速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又可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使农民分享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利润。六合区金磁肉羊专业合作社位于竹镇镇,是集肉羊饲养、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现有社员100户。合作社立足肉羊主导产业,引进江苏省农科院在基地建设华东地区最大的畜禽规模养殖科技示范园,同时建立了苏皖肉羊交易市场、羊肉美食一条街等,形成了纯种波尔山羊养殖、波杂山羊生产、技术推广、疾病防疫、肉羊屠宰与加工、羊肉美食的产业化格局,有效提高了当地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了产业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
        (二)加大帮扶力度,促进社会化服务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市区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对符合扶持政策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给予项目立项,安排专项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如竹镇羊业协会制定了养羊优惠政策,给予农民养羊小额贷款贴息;会员种牧草,免费供应籽种;每买一只三代以上的高血统公羊,补贴1000元。二是开展销售服务。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由提蓝小卖、田头交易向订单销售、定点销售、超市销售、网络销售逐步转变,市场销售渠道不断拓宽,销售半径不断扩大。三是加强宣传服务。通过举办和参与龙袍汤包节、茉莉花美食文化节、市优质农副产品展销会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打响六合地产农副产品品牌,扩大市场知名度。
        (三)开展农超对接,推进产业化进程
        开展“农超对接”,可有效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流通成本降低20%,合作社产品销售价格提高了15%,超市采购成本降低了10%,实现了合作社农民增收、超市节约成本、消费者得实惠的“三方共赢”。一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形成了“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超市”的运作模式。在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农产品品牌,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格局和完善的销售网络,缩短市场与生产者之间的距离。二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区农产品生产严格按照市场标准化生产的要求,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保证了产品质量,有20多种农副产品获得了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如马集大圣水芹合作社生产的特色水芹被南京白云亭蔬菜批发市场和苏果等超市预定,竹镇大泉村兴泉合作社的紫薯和冬瓜直接进入家乐福超市销售。三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开拓销售市场,改变了过去分散经营、各自为战的销售方式,从统一标牌、包装,到统一质量检测、统一价格销售,不但弱化了市场风险,而且提高了市场知名度和占有份额。目前,水芹销售已占领了南京市90%的市场,乳鸽销售已占领了南京市三分之二市场,养蜂联合会90%以上的蜂产品都出口到日本、欧美等地。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遇到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中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在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但是仍然处于初始发展阶段,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整体层次偏低。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资金短缺、规模偏小、实力不强、运作还不够规范。大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仍为松散型的专业协会,真正有能力建立经济实体的不多,利益联结机制不够清晰,不能完全参与市场竞争。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政策和外部环境支撑。六合区在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式上,主要还通过改善一些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联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地的农业生产能力,变相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基本没有资金直接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另外,在办照、税收减免、物质供应、用电、用地和贷款贴息等方面均需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3、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挥的带动作用还有待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的面不广,总数少,带动农户还不多,合作组织自身不够规范,许多都停留在自发运行阶段,服务手段软弱,缺乏资金支持,农民需要得到支持和服务的愿望得不到满足,一部分专业合作组织流于形式。
        四、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
        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将越来越突出,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非常必要。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政策要求,结合六合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自身发展情况,应选择一批带动力强、有一定规模、有产业特色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重点扶持,在资金、政策导向、服务指导上、信息提供上加强扶持力度,采取多种扶持方式,以推动农业产业化为出发点,以培育、扶持和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相关基地建设为主要建设内容,切实推进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一)建立健全扶持新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许多地方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建立健全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新机制。在每年的土地治理项目投资中,可明确10%的专项资金用于直接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扶持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可从中拿出无偿资金的四分之一,专门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以确保扶持效果。
        (二)明确扶持范围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是经过民政或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能较规范运作、符合当地主导产业发展、与农民建立了一定联系并可以切实带动农民增收的组织,一般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如种养类、加工生产类、流通服务类项目,但为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尽快发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具体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适当降低项目立项标准。
        (三)明确扶持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扶持已具有一定规模、并与龙头企业或超市建立供销联系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基地生产、加工、销售服务项目。一是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二是扶持科技措施推广,以农产品新品种的引进、新技术的推广、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代表和经管人员的培训为主;三是扶持购置简易的农产品加工设备、质量检验设备等;四是扶持为农户开展生产销售、市场信息服务;五是扶持申报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品牌注册服务等。
        (四)明确资金投入和管理方式
        一是采取无偿资金、无偿和有偿资金结合和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中应以无偿资金投入为主;二是无偿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和培训、小型仪器设备购置等,有偿资金用于生产加工厂房等设施的建设。三是对无偿资金的支出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有偿资金采取抵押担保,由银行发放借出。
        (五)做好其他方面的综合服务
        立足全区优势产业、区域主导产业、地方特色产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松散型向紧密型过度,逐步走向规范化运作。一方面支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搞好市场开发。引导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策略,展开农产品与市场的对接,打造一批具有合作经济经组织独立产权的产品品牌商标,展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良好风貌。另一方面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起带动作用,有奉献精神的领头人和专业大户每年通过评比,予以表彰和奖励。